使用条款

本利用规约 (以下称为 “本规约”。 Amanojak LLC(以下简称“公司”)。 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 的利用条件。 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 请按照本规定使用本服务。

第1条(适用)
本协议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关系。
除本条款外,公司还应遵守本服务使用规则(以下简称“个别规定”)等各种规定。 ) 有时会做。 这些个别规定不管其名称如何,构成本规约的一部分。
如果本协议的规定与前条个别条款的规定相冲突,除非个别条款另有规定,否则应以个别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使用登记)
在这项服务中,注册申请人同意本协议,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申请使用注册,并在公司批准后完成使用注册。
如果我们确定使用注册申请人有以下任何原因,我们可能不批准使用注册申请,我们也没有义务披露原因。

- 申请用户注册时报告虚假信息时
- 如果申请来自违反本协议的人
- 此外,当公司认为使用注册不合适时。

第三条(用户名和密码管理)
用户应自行承担风险,妥善管理本服务的用户ID和密码。
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用户id和密码转让或借给第三方,或者与第三方共用。 本公司在用户id和密码的组合与登录信息一致登录的情况下,将该用户id视为登录的用户自身的利用。
对于因第三方使用用户ID和密码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但本公司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4条(使用费和付款方式)
作为本服务的付费部分的对价,用户应按照公司指定的方式支付由公司另行确定并在本网站上显示的使用费。
如果用户延迟支付使用费,用户应按每年14.6%的费率支付滞纳金。

第5条(禁止事项)
使用本服务时,用户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
- 侵犯本服务内容等版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 破坏或干扰本公司、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服务器或网络功能的行为。
- 将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 可能妨碍本公司服务运营的行为
- 未经授权的访问或试图这样做
- 收集或积累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 将本服务用于非法目的的行为
- 对本服务的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损害或不适的行为
- 冒充其他用户的行为
- 未经本公司授权在本服务上进行的促销、广告、招揽或业务活动
- 以结识不相识的异性为目的的行为
- 与本公司服务有关,直接或间接为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的行为
-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6条(停止提供本服务等)
如果公司确定存在以下任何原因,公司可以暂停或暂停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恕不另行通知用户。
- 对与本服务相关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查或更新时
- 因地震、雷击、火灾、停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 计算机或通信线路因事故而停止时
- 此外,当公司认为难以提供此服务时
- 对于因暂停或中断提供本服务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7条(限制使用和取消注册)
如果用户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可以限制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或取消用户注册,恕不另行通知。

- 违反本使用条款的任何规定时。
- 当发现注册信息中存在虚假事实时
- 发生费用等付款义务违约时
-公司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回应时
- 自上次使用以来,您在一段时间内未使用本服务时
- 此外,当公司认为不适当使用本服务时。
- 对于因本公司根据本条规定采取的行动而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8条(退出)
用户可以通过公司规定的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务。

第9条(免责事项及免责事项)
对于本服务中的任何事实或法律缺陷(包括与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安全性等相关的缺陷、错误和漏洞、侵权等),本公司概不负责。 我们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没有这样的事情。
对于用户因本服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但是,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本服务的合同(包括本条款)应适用。 如果是《消费者合同法》规定的消费者合同,则此豁免不适用。
即使在前款但书规定的情况下,本公司也不对本公司的过失(不包括重大过失)承担责任。 用户因违约或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中,因特殊情况(包括公司或用户预见或可能预见到损害发生的情况)造成的损害。 ) 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本公司的过失(不包括重大过失) 用户因违约或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赔偿应限于损害发生当月从用户处收到的使用费金额。
对于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就本服务发生的任何交易、通讯、纠纷等,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0条(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本公司可以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变更服务内容或停止提供服务,因此对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使用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在判断为必要的情况下,无需通知用户即可随时变更本规约。 另外,本规约变更后,开始使用本服务时,该用户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约。

第1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的“隐私政策”妥善处理通过使用本服务获取的个人信息。

第13条(通知或联系)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通知或联络,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 本公司,只要用户没有按照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式进行变更申报,现在注册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向该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或联络,这些,认为是发信时到达了用户。

第14条(禁止转让权利和义务)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其在使用条款下的地位或本条款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

第15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在解释本规约时,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如果发生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则以本公司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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